疑似登革出血熱就要通報,不須等到登革熱檢驗確定後才通報

疾病管制局表示:典型原發性登革熱死亡率遠小於1%,但登革出血熱病患如未獲得良好治療,死亡率將高達15~50﹪因此,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如有發燒、頭痛、肌肉痛等登革熱典型症狀,或出血(流鼻血、胃腸道出血、子宮出血、血尿等現象)、休克、不安、皮膚濕冷、發紺、四肢冰冷、昏睡等症狀應儘速至醫院就診;醫師亦請提高警覺,如發現病人有以下情況:白血球下降、血小板十萬以下、出血、腹水、肋膜積水、血中白蛋白降低、血比容上升20﹪(或十八歲以下大於42%、十八歲以上男性大於50%、女性大於45%),即應懷疑病患罹患登革出血熱,迅速向衛生單位通報;另疾病管制局再度提醒醫師,疑似登革出血熱就要通報,不須等到登革熱檢驗確定後才通報。

疾管局除一再呼籲有發燒、頭痛、肌肉痛等登革熱典型症狀,或出血、休克等症狀者,應盡速就醫並向衛生單位通報外;同時發出警告,流行期愈久,登革出血熱病例也愈多,出血熱病人若末獲得良好的治療,死亡率也會從小於l%暴增為15-50%;危險性增高。

    登革出血熱黃金治療時間為十二至二十四小時,針對於此,疾病管制局特邀集臨床醫療專家制定「登革出血熱重症病患處理原則」折頁單張,分送登革熱流行地區醫療院所,供臨床醫師參考,希藉此提高醫師之診治能力。

登革出血熱 / 登革休克症候群臨床症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