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劇吐症與孕吐假】  許文德

--被「兩性工作平等法」忽略的懷孕合併症

    所有關心女性權益人士等待十二年的「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在婦女節正式上路,為了保障婦幼健康,新法中詳細列舉了許多照顧婦女的假期,包括生理假、產假、育嬰假等,但卻未將孕婦懷孕時嚴重嘔吐的「妊娠劇吐症」列入放假的範圍,亦即「兩性工作平等法」中並未包括「孕吐假」,因此當我們看到媒體報導一則有關某(福特)汽車廠,早在數年前即自行給予罹患「妊娠劇吐症」的孕婦放「孕吐假」的消息,不僅感到窩心,同時也突顯無論立法如何週延,總還有涵蓋不及之處,因此企業主如果不肯「法外施恩」,不准懷孕時嚴重嘔吐的員工放「孕吐假」,員工不僅天天都得在辦公室上演嘔吐的「嘔心」戲碼,還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威脅。

    根據各國的統計,懷孕早期約有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八十的孕婦會發生噁心、嘔吐等不適症狀,就是通常所謂的「害喜」,這些症狀多數出現在早晨剛起床的時段,英語乃稱之為「晨吐症」(morning sickness),一般而言害喜的症狀不會很嚴重,也不致影響孕婦的正常作息,因此害喜、晨吐的孕婦,多半無須請任何假,就可以安然度過懷孕期間的不適,只有少數因懷孕而罹患「孕吐症」的孕婦,才需要服務單位給予「孕吐假」,也是本文所要關心的對象。

    到底什麼是「孕吐症」?「孕吐症」的英文原名是「hyperemesis  gravidarum」,正確的中文翻譯應該是「妊娠劇吐症」,中醫稱之為「惡阻」,每一千名孕婦中可能出現0.510個病例,發病原因迄今仍不清楚,在醫學上的定義是指妊娠二十周以內的孕婦,因為懷孕而發生「劇烈且頑強的反胃及嘔吐」,由於嘔吐極度嚴重,導致孕婦完全無法進食,進而引起脫水、電解質失衡及酮尿,且體重喪失超過百分之五以上,甚至造成中樞神經系統的永久性傷害,就是所謂「妊娠劇吐症」,這是一種非常可怕的懷孕合併症,十九世紀著名小說「簡愛」(Jane Eyre)的作者「夏洛蒂.布朗黛」(Charlotte Bronte),即因罹患「妊娠劇吐症」,而於1855年病逝,當時她正懷有四個月的身孕,卻因懷孕造成的嚴重嘔吐而以三十九歲的英年辭世。 

   像夏洛蒂這樣命運的孕婦,在血管點滴注射尚未問世之前並不罕見,當時的孕婦一旦罹患「妊娠劇吐症」,若非如夏洛蒂一般面臨生命的威脅,就得面對喪失腹中胎兒的噩運,因為醫界在無法供給孕婦營養、維護孕婦生命安全的情況下,醫師只好建議病人中止懷孕,因此自1813年開始人工流產就被不少醫師認定為治療「妊娠劇吐症」的唯一處置,當時罹患「妊娠劇吐症」的孕婦為了保命,只好忍痛放棄腹中的胎兒。

    如今拜點滴注射的普及,與各類抗吐劑、止吐劑的進步,罹患「妊娠劇吐症」的孕婦已經不必再冒喪失生命或胎兒的風險,但一旦被診斷為「妊娠劇吐症」,仍須馬上住院治療,及時從血管給予電解質及營養補給,以矯正失去平衡的營養及酸鹼狀態,才不致危及孕婦及腹中胎兒的安全。

    由上述「妊娠劇吐症」的嚴重程度及治療方法來看,不難理解吾人主張罹患「妊娠劇吐症」的孕婦,企業主應該給予「孕吐假」的理由,可惜立法者在立法前未曾詳細諮詢專業醫師的意見,沒有將罹患「妊娠劇吐症」的孕婦正式列入「兩性工作平等法」的給假範圍,不免讓人為少數可能在懷孕時發生此症的婦女,無「法」獲得妥善的福利及醫療照護而感到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