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 108年度1月至108年度12月會務工作報告

日期

項目

事   務    

108年01月-12月

學術活動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辦理內婦外兒皮膚法規相關等大小不一之繼續教育積分學術演講,地點遍及北中南各地,共計9

1.1080224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血脂治療研討會(花蓮)

2.1080428常見疾病醫學講座:濕疹、異位性皮膚炎、骨關節炎與過敏性鼻炎的治療與照護(台北)

3.1080428兒少保護醫療與通報課程(新北)

4.1080526 新型口服抗凝血劑、高血壓、精神病人社區照護模式與轉介流程(台北)

5.1080825新型口服抗凝血劑、高血壓學術演講(台中)

6.1080929混合性血脂用藥、骨關節炎、細胞治療演講(台北)

7.1081124新型口服抗凝血劑、高血壓學術演講(高雄)

8.1081215新型口服抗凝血劑、高血壓學術演講(桃園)

9.1081222氫分子醫學研討會(台北)

1080929

大會

召開第八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108年1月至12月各項工作參與,主要召開內部幹部會議10次;辦理學術活動計10場;參與其他醫政活動計7場;辦理大會1場;理監事會1場;社會公益相關投入計5場;公關活動計6場;參與食藥署開會1次;參與衛福部開會6次;參與立法院公聽會3場;公祭1次;記者會1次;電台訪問1次;開幕式1次。

1080110

社會公益

協會拜訪台大醫院呂立醫師,談兒少保護經驗交流,理事長劉家正率常務理事吳梅壽、理事李世澤、理事羅浚晅、監事黃國欽、秘書長李家祥、副秘書長劉漢宗共同參與,地點:台大兒醫B1第二會議室。

1080115

內部幹部會議

繼續明訂協會辦理兒虐防制相關議案後續作業。

協會擬組歌唱班案

1080118

公關活動

協會獲邀參與立法委員助理公會尾牙並贊助摸彩禮金,活動由李家祥秘書長代理劉家正理事長出席,地點為立法院群賢樓大禮堂,會議中,舊雨新知,侃侃而談,保持良性互動,倍感溫馨。

1080123

衛福部開會

本會參與衛福部「兒童醫療網及轉診機制研商會議」

出席代表:陳志鑫理事

本會羅浚晅理事代表本協會姐妹會在高雄的基層醫師協會出席

發言:

一、利用大數據管理,建構0-2歲兒童之全方位照護工作值得肯定,這是福利國的理想與責任。但期待能將0-2歲延伸至0-3歲,此涉及兒童預防接種之時程安排,且3歲後之兒童,始有幼教資源協力照顧,對兒童之照護才能有效銜接。

二、現在規劃下的三級制度,基層醫療、重點醫院、核心醫院應同等受到重視。

資源、經費挹注應有專款撥付。合理的財務誘因,不該只停留在重點醫院與核心醫院間之設計。

三、建議加強民眾教育,醫療資源本來就會有排擠效應,尤其是在偏鄉地區,專科醫師人力更為貧乏;衛福部應該積極思考從病人需求端進行分流。

From 陳志鑫·羅浚晅

 

衛福部會議紀錄:

會議結論:

一、周產期照護中心針對高危險妊娠、高風險家庭從懷孕開始個管人員即介入,考量資源及經費先由偏鄉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花、東、南屏東、南投、離島等)開始試辦,可依地區分區各置1位,但排除其他計畫重複地區(健保署或照護司等)。

二、鼓勵診所將高危險妊娠轉至醫院生產,請婦產科醫學會及周產期醫學會研擬轉出標準。

三、為鼓勵母體轉送,避免日後新生兒緊急處置,偏遠地區經診斷為高危險妊娠孕婦,如需離開居住地至醫院附近待產,有關待產之住宿費用(天數)之補貼納入研議,細部規劃再與婦產科醫學會及周產期醫學會研商。

四、偏鄉地區孕婦產檢(限制居住地區)交通費之補助,納入研議,控制生產風險、細節再討論,並請照護司協助提供資料。

五、核心醫院外接團隊執行方式、資格等細節規劃再研議,得依所在地區不同而設置,初期不限定為醫師或護理人員,可以培訓EMT。

六、配合現有急救責任醫院網絡,重點醫院基本上為重度急救責任醫院優先擔任,負責24小時兒童急診,主因兒童急診治療不只兒科醫師,尚涉及其他相關科會診,補助內容再依地區調整。

七、高危險妊娠無法預測者,未來將由重點醫院舉辦相關教育訓練,再請相關醫學會協助提供課程設計及師資。

八、高危險妊娠生產時,改善新生兒科醫師急救待命措施,屬於醫療處置費用,請相關醫學會依規定,向健保署提出申請給付。

九、本計畫將訂定獎勵對象資格及優先順位,兒童家庭醫師仍宜以兒科醫師為優先,以期儘速上手,兒科醫師不足地區再納入其他專科醫師(如:已參加健保家庭醫師計畫者等),除符合本計畫之初衷,並利未來擴大辦理,「兒童家庭醫師」名稱可以修改,以免混淆誤導,例如:守護幼兒健康大天使計畫。另收案對象修改為0~3歲(即3歲以下)兒童。

十、 兒童家庭醫師計畫工作重點:收案後多久時間內完成第1次家訪,評估、早期發現、高風險家庭通報轉介、家訪次數/頻率,預防保健、疫苗接種,應區分風險、收案獎勵標準等,詳細部分再請兒科醫學會提供意見。

十一、後續將再行安排與相關醫學會會商計畫內容細節。

1080129

內部幹部會議

1 兒虐防制手冊、海報、合辦單位之最後確認,即將付印。

2兒虐防制記者會辦理(日程將提前)及北市辦理課程事宜。

3 劉家正理事長暨周昇平常務監事看帳

1080201

醫政活動

(社會公益)

劉家正理事長率眾幹部為兒虐防制案公益事項訪新北市社會局

1080212

醫政活動

(社會公益)

為兒虐防制案公益事項拜訪長庚醫院副院長黃璟隆醫師、葉國偉理事長交換寶貴意見

1080218

醫政活動

(社會公益)

劉家正理事長率眾幹部為兒虐防制案公益事項訪新北市與台北市衛生局

1080222

內部幹部會議

討論有關兒虐防制記者會辦理,將辦兩場(北市一場、新北一場;海報兩版)等相關事項(02/22已有拜會雙北社會局局長之討論結論)

1080224

理監事春酒

20190224(日) 晚間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理監事春酒活動,很榮幸,衛生福利部陳時中部長、台北市衛生局黃世傑局長、台北市柯文哲市長夫人陳佩琪醫師,以及我們醫界大家長立法委員邱泰源理事長;還有我們好友高雄醫師公會王欽程理事長、姐妹會高雄基層醫師協會林俊傑理事長、林工凱秘書長、致力於醫病和諧推廣的李詩應醫師、陳永綺醫師夫婦、前基隆市醫師公會理事長呂英世醫師……等醫界長官先進好友們蒞臨指導,在滂沱大雨的台北夜晚,會議互動暖心,倍添光彩!!

1080225

衛福部開會

衛福部召開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地點:衛福部301會議室

協會代表:李世澤理事、李家祥秘書長

建議宜把第82條之一醫事人與醫師條文要分開,因醫事人員除醫師外尚包含有護理師藥師檢驗人員社工師等等。

1080304

記者會

(社會公益)

本會基層醫療協會與新北市政府團隊、新北市醫師公會、國際扶輪3521地區第一分區召開記者會共同宣示,守護社區地方健康,關心兒童受虐問題。

 

近年來,總在報章媒體可見嬰幼兒受虐情況。兒童是國家未來主人翁,保障他們的健康快樂,正常成長是國家社會的職責,身為社區地方健康守護者的我們更是責無旁貸!

唯此議題牽涉甚廣,傳統民情文化,他家兒女不便過問,自掃門前雪,少管他人閒事,或是敏感度不高,忙於自家事務,都可造成此通報率低不被重視感覺,一旦出事,見諸媒體,已是遍體鱗傷,手骨斷裂,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甚或回天乏術,一命嗚呼了!

基層診所的醫師何其不忍,不能在第一時間伸出援手!故吾等總希望在兒童看診中,遇不尋常病情者,如延遲就醫、病兆奇特、重覆瘀外傷、營養不良、體重不足…等等,都值得我們提高警覺及早發現兒童受虐情況。

預防、糾正,適當協助才是我們基層診所醫師的真正使命!

依照兒權法,明訂醫事人員、社工、教育、司法、警察都是責任通報員,在知悉情況下,須於24小時內填具通報表,完成通報。醫院層級也都遵循此措施實施中,希望鼓勵診所醫師一起共同投入。

隨函寄上海報、簡易篩檢表、簡易通報流程及正規通報表,希望藉由 貴診所的張貼,引發全民的注意,大家一起來,關注兒童問題;更由 貴醫師的門診留意,減少兒虐的發生,適時給予援助!

 本次活動發起,除由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和新北市政府通力合作外,更感謝國際扶輪3521地區第一分區、醫師公會、學術單位等鼎力贊助、支持,特此一併致上12萬分謝意!

1080307

電台訪問

警廣電台訪問本會劉家正理事長兒虐防制事宜。

1080319

內部幹部會議

討論兒虐防制記者會會後檢討會,並就經費狀況研議後續與新北市共同辦理繼續教育相關事宜;以及04/09扶輪社捐贈儀式事項。

1080320

食藥署開會

協會參與食藥署「專案進口破傷風疫苗知情同意研商會議」,

地點:食藥署國家生技研究園區3樓F32會議室

協會代表:李家祥秘書長

會議結論:

劉明勳組長:

1缺藥問題

2臨床醫師可以告知、衛教

3公衛因素,同意書之簽寫先取消

4請國光公司提供更進一步資訊,風險告知,讓醫療院所自由採買

 (公部門私下提供一些資訊給公學協會)

※詳實會議紀錄請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正式會議紀錄,謝謝。

1080321

回函衛福部

本會函復衛福部函請本會就將特定申報量較多之單科診所列入「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列管門檻乙案,本協會認為不宜且無此必要,原因如下說明:

診所醫療廢棄物清理、管理已行之有年,各地衛生局也定期督導考核確實執行,並無任何違規或不良情形發生。

事實上,醫療院所事業廢棄物之處理,均委託合格、政府立案之甲級清運處理廠商處理,屬契約行為,論量計酬,所謂「申報量較多之單一診所」,早已在契約費用上規範,一切以合法清運處理完整為要件,廠商斤斤計較,絕無放水之可能。

當務之急,乃應確實查核廢棄物清運處理廠商有無確實執行焚燒過程,醫療廢棄物不能如一般性廢棄物之清運掩埋,此乃稽核之重點所在。還請 貴部署長官體諒基層診所之經營困難,對此醫療廢棄物處理之費用,作一適當規範,讓各地清運公司與診所有所遵循,實乃一大福音是禱!

1080328

社會公益

基層醫療協會與台北市醫師公會市政府編輯兒少安全守護醫師攻略及海報。

1080328

社會公益

基層醫療協會與新北市政府、新北市醫師公會共同寄發新北市基層診所兒虐防制海報張貼

1080329

修法通過

立法院院三讀通過兒童少年福利法修法

非常謝謝立院朝野齊心合作,在最快時間內召開多次會議 與 逐條審行政院版在內的數個草案版本,立法院院會今天(2019/03/29星期五)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可喜可賀!!

1080409

社會公益

本會劉家正理事長率幹部參與並感謝國際扶輪3521地區台北北區扶輪社贊助本協會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業務,特頒感謝狀,以表謝忱。

1080409

衛福部開會

衛福部召開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相關訓練課程及手術案例認定方式研商會議,地點:衛福部201會議室

協會代表:李家祥秘書長、張朝凱副秘書長

1080422

場勘

協會李家祥秘書長暨劉漢宗副秘書長連袂新北市醫師公會林震洋總幹事共同赴新北市府看場地,以利辦理04/28新北市兒虐防制相關繼續教育課程活動。

1080428

繼續教育

(社會公益)

兒少保護醫療與通報課程 

日期:2019 / 4 / 28 (星期日) 13:50-16:00

地點:新北市府8樓新板彭園會館(新北市中山路1 段161號8樓 捷運板橋站)

對象:新北市醫師

※ 主辦:新北市政府、新北市醫師公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

※ 贊助:國際扶輪3521地區第一分區(台北北區社 新生社 北安社 長安社 瑞安社 北辰社)

※ 學分申請通過:法規學分2分、家醫乙類2學分、兒科1學分

1兒少保護醫療與通報→長庚醫院兒少保護中心 黃一安醫師主講

2發現兒少受虐如何通報→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接案組 陳秀紋督導主講

3 Panel Discussion

1080510

內部幹部會議

討論:

1. 兒虐防制活動之事後檢討會

2. 經費使用檢討

3. 之後擬辦老人憂鬱防制相關活動,提請 討論

4. 臨時動議

1080513

回函全聯會

有關醫師公會全聯會函詢有關「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之適用情況案,本會同意醫師公會全聯會之決議暨醫師公會全聯會函復健保署所揭同意健保署草擬之相關之適用狀況。

1080602

公祭

本會李家祥秘書長代劉家正理事長出席會員林鈺燦醫師父親公祭事宜。

1080612

看帳

協會劉家正理事長暨周昇平常務監事看帳。

1080617

餐敘會議

本會就基層診所於社區的角色關懷老人,包含老人失智、老人憂鬱等議題,特別拜會前榮總神經內科主任劉秀枝教授並一同餐敘。

1080702

立法院公聽會

本會參與陳曼麗立委推動無障礙友善診所立法院公聽會,地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協會代表:劉家正理事長、李家祥秘書長

協會強調:

一、診所的友善與愛心
二、專線專人的服務
三、直接溝通的必要

*都會區診所寸土寸金,空間修改不易

*與醫院無障礙空間規範相同恐窒礙難行

*宜以鼓勵代替規範

例如:

符合無障礙空間的基層診所在網路上另外標示出來,讓有需要的病患及家屬根據網路上面提供的資料自行選擇適合的基層醫療院所。

1080708

內部幹部會議

1老人關懷議題,基層診所於社區的角色,擬參考台灣失智症學會設計之簡易腦適能測驗來研議基層診所適合之重點,並特別邀請台北榮總神經內科王培寧主任蒞臨協會給予指導。

2茲因協會目前財務狀況較為緊縮,故建議對外開會之補助車馬費予以調降。

 

回函全聯會

1080724全聯會來函徵詢健保署研議初診複診之定義案:

協會幹部討論共識:建議兩者間以「疾病系統類別」區分,間隔2個星期為底限。(已回覆)

1080802

內部幹部會議

1 1080724全聯會來函徵詢健保署研議初診複診之定義案。

2 1080812衛福部開會-非健保特約診所設置為健檢目的的之低劑量電腦斷層可

  行性研商會議案。

3對外開會之補助車馬費予以調降自108年7月起生效。

1080812

衛福部開會

衛福部召開非健保特約診所設置為健檢目的的之低劑量電腦斷層可行性研商會議 協會代表:劉漢宗副秘書長

報告:今天衛福部:非健保特約診所設置低劑量CT案;會議中可以説是一面倒的「反對」非健保診所開放low doseCT。在健保的給付沒有lowdose CT這ㄧ項。CT 就是CT.

包括國健署、放射線醫學會、胸腔醫學會、肺癌醫學會、原能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診所協會全聯會.......幾乎全面的持反對開放設立的意見.......

基層醫療協會是第二位發言單位。今天各協學會的意見已充分的提出,然主席在今天的會議中將不做結論。也宣佈將擇日召開公聽會、讓雙方陳述己見。

1080821

內部幹部會議

討論提供「醫療急迫情形之適用情形」具體意見俾益凝聚本會共識以於08/23(五)前提供醫師公會全聯會彙整意見。

決議:

1.人民的健康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不能為了藥師單一行業的工作權卻漠視了憲法保障的 ”全體人民的基本權”,在法律上:醫師調劑權,是醫師必須執行的憲法架構下的第三人效力,不能以任何理由剝奪, 甚至傷害全民的基本權。

2.應以”病人”為中心,維護民眾最有利的就醫權益而「醫療急迫」的認定:包括用藥種類,用藥時間長短、是否可以急診就醫…等的裁量權,應由「醫師」來界定。醫療急迫定義,依醫療法82 條第四項,臨床裁量之。「診療權」是醫師所專屬,職責所在,應由醫師判定病情的可能變化,才可保障全民的健康,唯用藥之正確、得當與否,則由第三公正機構事後認定,且屬於個人行為,不違背醫藥分業之精神。

3.刪施行細則。支持108年6月1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78號解釋,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0條及相關函釋均屬違憲,自公布日起,失其效力。

1080825

公關活動

本會姐妹會基層醫師協會大會暨餐敘活動,本會石賢彥常務理事暨周賢章理事共同親自參與並祝賀。

1080905

醫政活動

108年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推動計畫

友善診所第三場專家共識會議

會議地點:國民健康署4樓會議室(1401)

 

國健署開會

本會陳志鑫理事 代表開會

這是第三次會議,尚無結論。

三點意見:

1.約有六成診所是租賃,要更改硬體設施很難。

2.贊成獎勵成立友善診所,但是不能挪用健保總額預算,應由衛福部另外編列預算支付。

3.所謂友善診所應以就醫者立場來看,方便病患就診,快速舒緩病痛。提高醫療品質。硬體設施規定宜從長計議。以上。

1080912

社會公益

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兒少保護醫療網絡會議

協會代表:常務理事吳梅壽、監事王杰凱、理事陳志鑫

1080916

衛福部開會

衛福部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

地點:衛福部201會議室

本會代表:劉漢宗副秘書長

意見表達:

1、尊重衛福部在醫師人力的規劃。也贊成外部人力在進入台灣時、衛福部的學歷鑑定、實習、考試的把關流程。

2、ㄧ個政策宜以全民福祉來考量。外部醫師進入偏鄉、離島服務是我們樂觀其成的。

3、都會地區醫師人力集中已足夠、80%的基層醫師ㄧ天看診人數30-50人次、基層醫師人力已足夠、況基層也在痿縮中。

4、基於各大醫院都有自己的醫學院、外部醫師進入大醫院的機會不多、主要在小型醫院基層。所以基層醫療影響最大、基於以上論述、我們基層醫療反對大量的外部醫師人員進入台灣。

會議紀錄:

一、第4條之1:

 (一)有關免經學歷甄試之條件應分款敘明。

(二)各國專科醫師制度不一且與國內亦有差異,原修正條文免學歷甄試條件

      之一「取得醫師及專科醫師資格者」,修正為「取得該地區或國家之合法

      註冊醫師,執業三年以上」,更能反映出實際執業能力。  

(三)有關國外牙醫師專科及訓練採認情形,國內的牙醫師人力,外國醫學學

      歷回國通過第一階段考試之實習容額等,請心口司做整體政策規劃。

二、第41條之6:

(一)短期行醫效期應於條文明定,以示法律明確性。  

(二)對申請短期行醫證之人員應有適度之評估方式(例如:0SCE或口試等),

     並要求職喊前訓練。

(三)建議第二項加入執業登錄及地點,人數等規定,與第28條第5款罰則相

     符。 

三、第41條之7:增加教學醫院對於外國醫事人員從事臨床醫療訓練應指派該

     進修類別之醫事人員於現場指導, 臨床醫療教學時,涉及病人診療又業

     務者,應事先取得病人同意,並指派主治醫師於現場,負該病人之醫療責

     任,列為第二項。

四、草案修正初稿如附表,請醫事司與法規會確認法制文字後,再進行法規預

    告程序,各與會團體如有修正意見,屆時可再提供。

1080917

立法院公聽會

立法委員邱泰源國會辦公室於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舉辦「物理治療師法暨職能治療師法修法研議公聽會」

協會代表:劉漢宗副秘書長

協會關心醫療團隊、人力配置、副作用問題;未來長照發展,職能治療師若由醫療體系延伸,跨領域可否適合獨立作業?基於以民眾健康為依歸,風險的問題、會否傷害民眾權益…必須重視。

1081017

內部幹部會議

研議:

1. 本會擬與萬華艋舺清水巖(艋舺祖師廟)合辦祖師廟生日義診活動公益案。

結論:再進一步討論。

2. 醫師公會全聯會函請本會就衛生福利部近日公告預告修正「醫師法」部

分條文草案提供意見案。(醫師公會全聯會為避免未來臨床實務有窒礙難行之處,就衛生福利部該草案中第41條之6及第41條之7請本會提供意見。)

說明:衛生福利部於108/09/16召開「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

      議」,本會意見表達:

1. 尊重衛福部在醫師人力的規劃。也贊成外部人力在進入台灣時、衛福部的學歷鑑定、實習、考試的把關流程。

2. ㄧ個政策宜以全民福祉來考量。外部醫師進入偏鄉、離島服務

         是我們樂觀其成的。

3. 都會地區醫師人力集中已足夠、80%的基層醫師ㄧ天看診人數

         30-50人次、基層醫師人力已足夠、況基層也在痿縮中。

4. 基於各大醫院都有自己的醫學院、外部醫師進入大醫院的機會

         不多、主要在小型醫院基層。所以基層醫療影響最大、基於以

         上論述、我們基層醫療反對大量的外部醫師人員進入台灣。

      5.衛生福利部就108/09/16召開之會議,來函所附會議紀錄內容:

        (1)第4條之1:

           (一)有關免經學歷甄試之條件應分款敘明。

          (二)各國專科醫師制度不一且與國內亦有差異,原修正條文

                免學歷甄試條件之一「取得醫師及專科醫師資格者」,修

                正為「取得該地區或國家之合法註冊醫師,執業三年以

                上」,更能反映出實際執業能力。  

          (三)有關國外牙醫師專科及訓練採認情形,國內的牙醫師人

                力,外國醫學學歷回國通過第一階段考試之實習容額等,

                請心口司做整體政策規劃。

        (2)第41條之6:

          (一)短期行醫效期應於條文明定,以示法律明確性。  

          (二)對申請短期行醫證之人員應有適度之評估方式(例如:0SCE

               或口試等),並要求職喊前訓練。

          (三)建議第二項加入執業登錄及地點,人數等規定,與第28

                條第5款罰則相符。 

        (3)第41條之7:增加教學醫院對於外國醫事人員從事臨床醫療訓

           練應指派該進修類別之醫事人員於現場指導, 臨床醫療教學

           時,涉及病人診療又業務者,應事先取得病人同意,並指派主

           治醫師於現場,負該病人之醫療責任,列為第二項。

        (4)草案修正初稿如附表,請醫事司與法規會確認法制文字後,再

           進行法規預告程序,各與會團體如有修正意見,屆時可再提供。

3. 本會有無可能向政府申請補助經費案。

結論:再研議。

4. 請研議對於已屬醫療資源過賸區之台北市如何透過醫院與診所和諧互動與

   合作創造醫病雙贏暨兩者生存空間得以平衡案。

建議:

(1) 有鑑於過往台北市國泰醫院、仁濟醫院附設診所或院外門診來蠶食鯨吞

基層總額、破壞醫療體系並造成醫療資源之浪費,本會長期始終堅定立場,強力反對這種破壞健保資源分配之公平正義並違反及醫療生態平衡之作為,已數次向民代與市府陳情。現聞國泰醫院又擬增設院外門診,本會站在基層院所立場,應有所作為。

(2) 醫院應以住院、急重症、教學研究為主,有餘力也可涉及長照;診所適

合門診、慢性病、社區照護、居家照護,兩者應分工合作、平衡發展。

(3) 建議幫忙醫院發聲,提高醫院的住院給付,以及床位不夠問題,使之生

存空間擴大,避免其因收入不夠另立名目創造院外門診中心再過界與診所相爭門診,醫院也較願意配合雙向轉診制度將病人轉回診所;讓醫院與診所合作,於台北市如此屬醫療資源過賸區,可以兩者平衡發展,共同創造彼此的執業生存空間。

(4) 建議本會站在基層診所的立場,可向公會提出本會的理論,提供建議辦    

法,由公會代表向市府反應。

1081029

立法院公聽會

本會參與邱泰源立委舉辦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協會代表:李世澤理事、劉漢宗副秘書長

協會意見: 

衛生福利部於108/09/16召開「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本會意見表達:

1、 尊重衛福部在醫師人力的規劃。也贊成外部人力在進入台灣時、衛福部的學 歷鑑定、實習、考試的把關流程。

2、 ㄧ個政策宜以全民福祉來考量。外部醫師進入偏鄉、離島服務是我們樂觀其成的。

3、 都會地區醫師人力集中已足夠、80%的基層醫師ㄧ天看診人數30-50人次、

基層醫師人力已足夠、況基層也在痿縮中。

4、 基於各大醫院都有自己的醫學院、外部醫師進入大醫院的機會不多、主要在小型醫院基層。所以基層醫療影響最大、基於以上論述、我們基層醫療反對大量的外部醫師人員進入台灣。

1081029

公關活動-拜會立委

劉理事長率領在地之協會幹部拜會林昶佐委員

1081115

衛福部開會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參與 衛福部「研商醫療機構設置檢收站回收廢藥品相關事宜」

出席代表:周昇平 常務監事 ( 臨病請假,協會承辦人陳小姐代為旁聽 )

會議簡記:

回收藥品:1.分類

           (1)一般藥物 (2)特殊藥物

          2.檢收

          3.運送、儲存

          4.最後處理

一、先釐清「分類」的必要性→再來教育民眾怎麼分(給藥時藥袋標示)

二、一般藥物須強化宣導不要倒馬桶…等。

三、台北市試辦經驗十年,做法算比較可行,只是「要不要分類」是個問題。

    從環保角度,是應該要分類,FDA、環保署作確認,看哪些是「特殊藥品」 

    →依廢棄物處理法辦理。

四、怎麼回收:(1)回原來院所(衛生所;藥局;醫院;診所?!) (2)廣設檢收

    站(診所雖然適合,但醫療廢棄物處理成本太高)

五、請環保署提供相關文獻如WHO來參考,跟著世界潮流走避免落後。

六、檢收站原則:「從哪裡來就從哪裡去」的作法,對民眾較容易(抗生素問題

    較大,源頭為誰問題較多)。

結論:(1)請環保署跟FDA參考世界文獻,特殊醫療廢棄物處理「類別」訂出;

        給藥單位藥袋標示。

      (2)後續運送、儲放、處理,需環保署建議(按要求依醫療廢棄物處理)

      (3)就診全協會所言基層醫療院所可以自己成立合作社降低成本,才不會

        被限制,而因法規限制,只能收共同組成的會員,不能逾越;請診全

        協會可以提出修法建議,下降門檻,避免廢棄物處理被壟斷。

      (4)待「特殊藥物」之「分類」出來,還會有下一次的會議討論,也請診

        協就所述的問題困境與建議作法提出。

※詳實會議紀錄待衛生福利部之正式會議紀錄。

1081121

內部幹部會議

一、討論事項

1.協會12月擬辦分級醫療、轉診、長照基層診所之我見及其他相關議題之研

  討,邀關心本議題之在地立委候選人參與案。

  決議:(1)通過。

        (2)協會辦理協助民代候選人競選宣傳相關議案,原則如下:

           a.須對醫界友善,藍綠或其他各黨派不分;支持「友醫立委」當

             選,不分藍綠或其他各黨派皆為醫界的盟友。

           b.過往擔綱職責、政績有目共睹。

           c.須透過本協會在地當區之幹部協助提出。

           d.如遇一區只有一位民代候選人提出,本協會盡力協助;如遇有

             兩位競爭候選人提出,為求公平正義和諧,本協會皆正面祝福

             與支持,歉難介入。

        (3)目前先訂定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2:30-14:00於北市中正萬華區

           辦理分級醫療、轉診、長照基層診所之我見及其他相關議題研討

           會,請林昶佐委員來研討;其他若有提出再辦理。   

            

二、臨時動議

1. 目前國民健康署就親子關係,對家長推行「正向教導」,對於社會防止兒少

    虐待事件有正面意義,協會可配合參與案。

    決議:(1)通過。

          (2)可以辦理演講方式,向民眾家長宣導。

          (3)與市府合作,可先從台北市開始,若台北市不用,就從新北市進

          行。

2. 協會如何壯大基層案。

    決議:為長遠具前瞻性議題,另擇日開會研議。

3.  協會參與社區老人關懷案。

 決議:(1)政府推行長照2.0,在食衣住行的關懷中,我們先找尋基層醫師   

         可以介入幫忙之處,或研究方案的缺失地方,協助找出問題改善。

         (2)有共識再行拜訪薛瑞元次長提議說明。

1081127

食藥署開會

食藥署開會原由:

藥品回收事件民眾換藥配套措施

(一)依藥師法第17 條規定:藥師調劑,應按照處方,不得錯誤,如藥品未備或缺乏時,應通知原處方醫師,請其更換,不得任意省略或代以他藥;考量藥品回收事件可能致使民眾未能以原處方至藥局領取樂品,必須至原開立處方之醫療機構重新掛號就診重新更換處方。

(二)針對上開事項,某些醫療院所之因應措施:針對持有回收藥品處方之民眾,至原醫療院所掛號批價後,一律 引導至藥局諮詢窗口專責處理。倘民眾仍需使用該類藥品,則引導另行掛號開立替代藥品之新處方。

(三)為使能快速更換藥品外,亦協助民眾迅速獲知正確用藥、藥品回收事件之相關資訊,考量配套措施涉及醫療機構管理、健保法令及費用相關事宜,

建議:

1.醫事司針對「輔導醫療機構建立諮詢窗口及快速掛號更改處方」提出應變機制。

2.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藥品因暫停供應、銷售或回收事件,民眾至健保特約機構回診更換處方之掛號費減免」相關措施。

 

本協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就食藥署108年11月5日FDA藥字第1081411147號函「藥品回收事件民眾換藥配套措施」研商會議通知,提供建議

說明:1.有關文揭所示討論事項(三) 「為使能快速更換藥品外,亦協助民眾

        迅速獲知正確用藥、藥品回收事件之相關資訊,考量配套措施涉及

        醫療機構管理、健保法令及費用相關事宜」之建議第2點「中央健

        康保險署提出『藥品因暫停供應、銷售或回收事件,民眾至健保特

        約機構回診更換處方之掛號費減免』相關措施」,本協會認為實有

        未妥之處。

      2.茲因前揭所示相關因素,甚至是因交通、天候等原因造成民眾須更

        換處方,對於醫療機構與民眾雙方皆屬無奈,更非醫療機構所造成

        之錯誤。

      3.醫療機構醫師對於前揭因素不便的病患本就可自行吸收成本或減

        免掛號費,此乃各院所自由辦理,實屬個別診所愛心,多數病患亦

        珍惜院所及醫師的善意;且所謂「掛號費減免」該減免多少亦難以

        具體呈現,實乃不宜以法律規範或道德制高點來約束。

      4.綜上,基於藥品因暫停供應、銷售或回收事件(及其他非可控因

        素…),致使民眾至健保特約機構回診更換處方,絕非醫療機構所造

        成之錯誤與責任;以及減免掛號費本屬個別愛心付出而院所自行吸

        收成本之美意,絕不宜將之轉嫁無辜的醫療機構與醫師來承擔。

        建請 鈞署宜審慎考量,就事件源頭來改善;通知函中所揭說明(三)

        建議第二點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之此措施,絕不宜列入,無恁感荷。

 

1081203

公關活動

本會辦理座談會(一),一同研討分級醫療、轉診、長照基層診所之我見,及其他相關議題;邀請林昶佐委員共同參與。

1081204

疫苗推動協會開會

本會劉家正理事長參與疫苗推動協會,開會地點:台大校友會館A會議室

1081213

公關活動

本會辦理座談會(二),一同研討分級醫療、轉診、長照基層診所之我見,及其他相關議題;邀請台北市許淑華議員共同參與。

1081231

公關活動

本會石賢彥常務理事代表參與本會副秘書長張朝凱醫師診所開幕式表達祝賀之意。

109年度會務工作計畫

月份

計畫項目

10903-08

進行預防老人憂鬱相關公益事項(因應疫情暫緩)

10905

協會第九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因應疫情延後)

10905

協會第九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 (因應疫情延後)

不定期

將因應各項醫政問題不定時召開相關幹部會議若干次為會員服務;並漸進規劃相關委員會之建立

   

學術演講陸續規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