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業務上的小常識

 

【醫生論壇摘錄】   廠商竟然沒事會寄存證信函給我

 

A醫師:

 

賣○○的廠商竟然沒事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有筆2年前的帳款沒收到
可能是那時的業代闖的禍
唉,已經跟新業代講說請帶本診所簽收正本單據來收款
這要求過份嗎
可是就是沒人來收
現在又沒禮貌的發存證信函
總不能藥廠說您有買就算有買吧
提不出單據的帳款
我們能付嗎
天知道會不會又有其他人來收款
煩,只好回覆存證信函,大家公事公辦。

 

B醫師:


這樣講是沒錯
搞不好業務回去根本沒講或是說診所不認帳
最好自己把當時收錢的簽收帳單找出來
如果是開票更好把所有開過給他們的支票找出來
以免死無對證
真是一本糊塗帳
遇到這種陳年舊帳我一定要他們留下單據查完帳確實無誤才付帳
不過如果他們拿不出簽收單據那一定是輸的
而且如果沒有簽收單據那發存證信函有甚麼用?

 

C醫師:

 

不必理它,以前也遇過,還是總經理親自來拜托,我才同意,堅持下去。

忘了是那家藥廠,竟然事隔七年,拿了一張出貨單要來請款,上面也沒簽名。說以前的業代疏忽怎樣怎樣的,那關我啥事,你們的會計是做啥的,帳沒收也不會催。現在要我去挖七年前的單據,有沒有搞錯,後來就沒再來了,大概他們認了。

 

D醫師:

 

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二年之短期時效期間)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      

        其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 代價。

 

民法第126條「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醫生論壇律師:

 

並不是所有的債權的時效都是2
必須依請求權之種類加以區分


一般請求權時效以15年為原則


除非法律另外規定適用較短的時效,屬於貨款債權


所以,如D醫師所說的,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的2年消滅時效
不過時效屆滿後,債權人還是可以請求給付,只是債務人可以主張拒絕給付
所以,這家廠商還是可以跟A醫師請款


如果A醫師還是付了,事後就不可以不知道有時效這個規定為理由,要求廠商退款。

民法第144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至於A醫師跟新業代講說請帶本診所簽收正本單據來收款 或用存證信函回覆,算不算已經承認債務了呢?

如果存證信函的內容也是請帶本診所簽收正本單據來收款,


我的看法是,只算要求確認有這筆交易,但不算已經承認債務,


我想,廠商應該也不會為了這個打官司吧。

 

E醫師:

 

以後還是開票比較保險,省的被業代黑了。

 

我從開業到現在都是開票、指名(公司名)、劃線、禁止背書轉讓。

 

線上廠商說明:

 

拍謝啦, 造成你的困擾,


主要是公司股票要上興櫃,有些呆帳必須打消,所以寄發存證信函是為了做帳,無關乎官司興訟。您可先不要管這些,公司不在乎這些小錢的,過幾天應該會有業代向您說明的。

 

稅法小常識 已送達的存證信函 是認列呆帳的必要憑證


經濟不景氣,廠商被倒帳的事件層出不窮,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若不幸發生無法收回的帳款,要注意取具合法的證明文件,以免帳款追討無門,又因憑證不符規定被稽徵機關剔除補稅。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的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應依左列不同情況取得適當的憑證:


 

一、債務人倒閉、逃匿,致債權無法催收之情形:除須取得郵政機關無法送 達的存證信函外,並應寫有該營利事業倒閉或他遷不明前的確實營業地址,如債務人居住國外者,應有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關的證明。

 

二、 採取和解方式:如為法院的和解,應取得法院的和解筆錄或裁定書正本;如為商業會、工業會的和解,應取得和解筆錄。

 

三、債務人已遭受破產宣告的情形:應取得法院發給的裁定書正本。

 

四、如果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而債務人不足以清償債務或無財產可供法院強制執行時,應取得法院發給的債權憑證。

 

如債權已逾二年,經催收後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的情形:應取具郵政機關已送達的存證信函或向法院追訴的催收證明。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廠商對於實際發生的呆帳,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發生年度列報呆帳損失,不要延到以後年度才申報,以免因忽視時效而遭致剔除被補徵稅款。

 


A
醫師:

 

兩年前,那時業代要換公司,
小弟不知,藥師說訂貨卻沒有收到貨。


現在卻說我少付一筆貨款,
不是我不付,
只是求真相,
是不是當時業代乾坤大挪移污走我的貨,
變成我欠貨款,
不想有被誣賴的感覺,
只是沒人告知是為了打消呆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