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人新聞稿
針對改修仍違憲的藥師法十一條 釋憲人深表痛心及遺憾
釋憲人認為 對於立法院仍制定違憲法律一事
行政院應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 對仍然違憲的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正案提出覆議
司法院各行政單位及三分之一立法委員 並應主動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針對仍違憲的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正案主動再提出釋憲
釋字711及羅昌發等多位大法官協同意見書 明確指出藥師的工作權必須被保障 及不可違反比例原則被限制
不料103.06.27 立法院草率三讀通過的藥師法修正案仍沒有明文指出藥師可支援她處工作
釋憲人深感是台灣憲政淪落的悲哀
釋憲人除希望社會各界及法界人士 主動要求相關單位 覆議及主動再釋憲外
釋憲人並亦將再提出國家賠償並再釋憲
釋憲人對於簡單的追求憲法的落實 卻遭有心人士抹黑及被利用成為交換單軌制的工具
釋憲人認為朝野政黨都應該淘汰不肖保護財團的立法委員 並調查藥品宅配送藥到家公司之背後金主及不法行為
憲法的實現人人責無旁貸
釋憲人將持續為台灣的憲法落實努力 鞠躬盡瘁
也希望有心捍衛憲法的同胞共同加入國賠告衛福部終局釋憲的行列
釋字711釋憲人 劉泓志 楊岫涓 蔡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