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九十九年度會務工作報告

 

九十九年度一月至十二月會務工作

月份

日期

                            

1

18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受邀參與醫藥記者聯誼會

1

20

參與行政院衛生署召開之邀請大陸地區衛生專業人士來台說明會

1

25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98年社區健康營造-「快樂向前走」健走活動主持人劉常務理事家正、石常務理事賢彥與協會會務人員、活動全體志工及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社區里長期末感恩餐敘

2

4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現任常務理事石賢彥醫師接受自由時報採訪,就消費者代表於費協會提案之調降簡表申報給付價或廢除簡表一案回應,表示此案說法對基層診所有失公平

2

10

參與行政院勞委會「研商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傷病通報機制會議」

3

3

參與監察院「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總體檢案」座談會

3

13

參與健保局99年家庭醫師照護制度說明會

3

17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第三十期會訊編輯會議

4

6

參與國健局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執行醫師科別規劃討論會議

4

11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主辦「一粗二高血脂異常:代謝症候群藥物治療」學術演講(北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4

12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第三十期會訊出刊

4

19

邀請會計師於協會幹部會議中講解醫師勞退節稅問題

4

21

參與立法院二代健保公聽會(第一場-談收入面)

4

22

參與立法院二代健保公聽會(第二場-談支出面)

4

25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主辦「男性健康照護」學術演講(北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4

27

參與健保虛擬專線網路的效率以及安全性公聽會

5

5

現任常務理事石賢彥醫師代表本會,就基層醫療之困境、二代健保及轉診制度、醫藥分業等問題接受天下雜誌採訪

5

16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主辦「醫學新知分享與大師面對面」高血壓糖尿病學術演講(北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5

17

為簡表存廢分區座談會

6

24

參與行政院衛生署個資保護法座談會

7

1

管碧玲委員就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法律修正案-中國學歷採認-修法意見調查

7

25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主辦「代謝症候群學術演講及健保申報規範 (北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8

17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第三十一期會訊編輯會議

9

10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修正意見調查

9

11

參與李文英議員活動

9

30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第三十一期會訊出刊

10

3

李文英議員競選總部成立大會

10

10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主辦「一粗二高血脂異常:代謝症候群藥物治療」學術演講(雲嘉南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10

17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主辦「醫學新知胰島素的臨床使用經驗分享」學術演講(新竹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10

17

參與陳嘉銘議員活動

10

19

王佳文理事長就沙門氏菌的介紹及其相關症狀和食品方面的預防和注意,接受消費者報導雜誌採訪

10

20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第六屆第一次理監事會會前會

10

23

參與醫師公會全聯會長期照護Level II 專業課程(1)

10

31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第六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暨第六屆第一次理監事會

10

31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主辦三高學術演講(北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11

10

參與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保論人計酬制度研討會暨台灣醫療管理科學學會會員大會

11

12

參與黃淑英立委召開之「論人計酬支付制度之可適性評估公聽會」,表達反對「論人計酬」制度在操作模式定義、內容未有詳細規劃及配套措施之下,同時未予醫界各層級達成協議之前貿然實施

11

12

參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醫師節活動

11

13

參與醫師公會全聯會長期照護Level II 專業課程(2)

11

21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將辦理「冬季常見疾病過敏性鼻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壓之治療趨勢與經驗分享」學術演講(北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11

28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擬辦理心血管相關學術演講(北場),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12

12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擬辦理精神科相關學術演講(台北),王佳文理事長主持

12

26

參與台灣腎臟醫學會暨醫師公會全聯會共同辦理「初期慢性腎臟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醫師教育訓練課程」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一百年度會務工作計劃

學術演講陸續規劃中

一百年度會訊與理監事會時間表

 

項目

     

會員大會

臨時會員大會

理事會

監事會

理監事聯席會

常務理監事會

委員會

由理事長每年召開一次。

必要時依本會章程第二十七條規定召開。

由理事長每三個月召開一次。

由常務監事每三個月召開一次。

必要時由理事長召開。

必要時由理事長召開。

由各委員會主任委員不定期召開。

     

一、爭取醫師正當醫療除罪化

二、爭取西醫基層總額合理成長及與醫院總額間之公平分配

三、研究總額間之『機構間』及『病人或疾病照護』移動門診量成長率,並推動定醫院與診所門診服務量之佔率公式,定期調整。

四、爭取西醫基層的下限保障點值

五、提昇基層醫療的服務品質與競爭力,辦繼續教育推動平行或垂直的整合

六、研究健保法及社會福利法、醫療傷害處理法等草案之修法及遊說立法委員

七、研究介護保險制度並積極爭取基層醫療的參與

八、研議『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制度試辦計畫』之利弊得失並提供建言

九、積極參與國民健康局『社區健康營造』及『社區公衛群整合性服務試辦計畫』

十、研擬並繼續推動轉診、轉檢或代檢

十一、加強會員資訊之傳遞

十二、積極參與政府及相關學術單位各種研討會與研究計劃的規劃

十三、積極參與衛生政策之規劃與研究

十四、公關小組加強與媒體溝通

月份

計畫項目

第三十二期會訊編輯小組會議              

第三十二期會訊出刊

第六屆第二次理監事會

第三十三期會訊編輯小組會議              

第三十三期會訊出刊

第六屆第三次理監事會

第三十四期會訊編輯小組會議              

第三十四期會訊出刊

第六屆第二次會員大會籌備會

第六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暨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會

第三十五期會訊編輯小組會議              

十一

第三十五期會訊出刊

 

 

 

 

 

 

 

 

 

 

 

     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