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事務委員會(提醒通知)-公費疫苗簽約注意事項::

 

 

 
::基層醫療事務委員會(提醒通知)-公費疫苗簽約注意事項:: 發刊日期:2011/12/19

 

公費疫苗簽約注意事項

台北市衛生局預定於民國101年公費開始「1歲以上幼兒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 13)接種計畫」,合約書內之損害賠償條文仍然引用舊的不合理賠償標準,未依據學會與CDC(疾病管制局)協商之新版賠償標準,鑒於肺炎鏈球菌13價疫苗進價將是現行所有公費疫苗中最高者,且若有不慎毀損將賠償3倍5倍甚至10倍,金額相當可觀

遽聞衛生局之冰箱若有故障導致疫苗毀損,負責人不必賠償(台中市衛生局疫苗毀損案件),然而醫療院所大額自費購買冰箱及不斷電系統並負責保管疫苗之後果是,卻若有不慎毀損就需巨額賠償,此絕非微薄之掛號費收入可以彌補,也絕對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建議基層會員大家等候學會與CDC(疾病管制局)協商之新版賠償標準出爐後再與採用新版賠償標準之衛生局簽約,屆時才能將不慎發生疫苗毀損時之賠償大幅降低,也期待CDC與衛生局加速行政程序,莫讓非為謀利仍熱心參與執行公共政策之基層醫師日日夜夜活在巨額賠償的恐懼中。若有執意簽約者,請自求多福。

基層醫療事務委員會主委林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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