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安全帶、不講電話,駕車護身符

       
交通部90.0701起強制執行「開車上路應繫安全帶」和「開車不打手持式行動電話」新措施,根據國內外統計資料顯示,交通事故中駕駛人如果繫上安全帶、不打手持式行動電話,可有效減少人員傷亡,降低事故發生機率。

     由臺北市萬芳醫院意外傷害防治中心的資料發現,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如果能繫上安全帶可減少四成七的意外死亡人數;日本事故統計顯示,未繫安全帶者死亡的比率是繫安全帶者的七倍;美國的事故統計也顯示,車輛加裝安全帶後,因而每年拯救了兩萬五千人的生命,而且將原本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十二萬五千個事故案件,降低為中低度的傷害;我國從民國七十四年在高速公路實施繫安全帶措施之後,死亡人數已減少三分之一以上。

     交通部長葉菊蘭指出,這兩項新措施是考量國內外的事故研究後,而制定加強行車安全的作法,安全帶雖然是汽車的基本配備,但是多年來,多數民眾都未養成駕車或坐在前座時應繫上安全帶的習慣。

     交通部長葉菊蘭強調,開車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會造成駕駛人分心;依據國外的研究發現,駕駛人行車時使用行動電話,一到五分鐘內發生事故的機率,是在沒有通電話情形下的四點三倍。她呼籲駕駛人開車或騎機車時,如果必須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應先在路邊安全停車後再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