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106.9.30 邱委員泰源邀請臺灣兒科醫學會、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署召開
「兒科反映流感疫苗施打是否需造冊疑義」,會議決議如下:
- 請各合約院所配合依106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附件11 (如下) 填列接種名冊。
- 各縣市可依合約院所需求自行提供接種紀錄單(黃單;白單..),但前述表單並非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強制規定使用,無須提供疾病管制署。
- 為監測接種執行進度及有效進行疫苗調配,請合約院所配合於10/1開打前兩週接種量龐大期間,每週一~五每日回報接種資料,兩週後(10/16起)可調整回報頻率為每週至少一次。
- 上述各項行政作業皆未涉及罰則,惟請各合約院所全力協助配合,促使接種作業順利推展。
疾病管制署 敬復 10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