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重重的反對聲浪下,衛生署稍暫緩健保改制的步調,事關自己權益的你,請看以下資料比較公辦民營的弊遠大於利。

健保改制,越改越爛?

健保民營化、給付泡麵化   健保多元化、品質階級化
健保財團化、保費浮濫化
  健保自由化、就醫狹窄化

  隨著舊版的夕陽條款,全民健保法將在立法院這個會期中修法之前,衛生署修法小組決定只在現制做部份改革,不料在前行政院副院長徐立德的強勢主導下,又決定要『公辦民營』,成立基金會,由民間董事會來管理全民健保,美其名是人民當頭家,讓全民健保的運作更民主化、透明化,避免政治干預等,事實上是讓財團介入分食醫療市場

  最後,重商主義的財「金』閣揆蕭萬長上任沒多久,再度政策大轉彎,又開放多家健保機構來經營全民健保,無疑是把攸關全民健康權的健保制度,搞成財團恐龍爭食人肉的侏羅紀公園。

健保民營化 = 財團瓜分人肉市場

  依據行政院版全民健保法修正案第6條第14款,全民健保可以由民間「非營利機構」為保險人。官方說:「全民健保公辦民營,加入市場競爭機制,可以避免政治干預及醫療資源的浪費,增加民眾的參與,這樣運作會更民主化、更有彈性」。

  事實上,蕭萬長所謂的健保多元化,說穿只是替財團(長庚、國泰、新光、奇美等)未來接掌醫療資源鋪路。依據新法第21條、第50條規定,民營化將會使台灣的醫療資源完全落入少數財團手中,保費、費率、給付內容都由保險人(民間財團所成立的基金會)與醫事團體(私立醫院)決定就算數,法院監督不到,民眾毫無影響力,任由少數財團大老闆宰制。

行政院版健保法修正案黑幕大暴光

  全民健保的修法、改制,首要目標應該是改善經營績效,解決目前種種不台理的制度設計,而不是交給財團去亂搞。官方版私營化的全民健保,不但沒有解決現有的結構性問題,更會使得問題再度惡化,對民眾來說一點好處都沒有;如此一來,財團將伺機介入、醫療是而場勢必階層化,倒楣的仍將是弱勢族群。以下就是勞工陣線所整理出來的行政院版全民健保修正案的「四個惡質化」。

一、健保民營化、給付泡麵化

 在目前公辦公營暨單一保險人的體制中,行政成本由政府支出,我們繳的保費可以全部用在醫療費用上。民營多元化後,民間健保所謂自負盈虧,就是先把該賺的錢扣下來,剩下的才給病人啦!以美國為例,平均健康商業保險公司的營收在15%一18%,因此,民營化之後我們繳的保費,必須先扣掉行政成本,再扣掉其必要營收,其餘的才用在醫療費用上。現在,大家所享受的是陽春麵式全民健保,未來民營化後開放多家健保機構經營,頂多只能享受泡麵式的全民健保了!依據蕭版第6、50條規定,民間健保的各項審查是經由全民健保基金進行,不受國會監督,為了提高利潤,民間的健保機構必定運用其在全民健保基金曾的影響力來擴大版圖,使得健保給付嚴重縮水,以擴大具附加利益。

二、健保多元化、品質階級化

   勞保時代,受薪階級應繳的保費是(投保薪資x7%x20%),然而,健保開辦之後,受薪階級的保費大大的增加。在勞保部份(投保薪資x6.5%x20%),還要加上健保部份(投保薪資x4.25%x20%x眷口數+部份負擔)。受雇者被剝了好幾層度。蕭版健保修正案第45條第1款規定,民間健保得開辦「附加健康保險」,但是目前勞工的全民健保負擔本就相當的沉重,根本沒有能力多繳一層保費。因此,有錢人才有辦法保「附加保險」,享受到「賓士級」的醫療品質,相對的勞工只能得到「三輪車級」的醫療保險與服務,造成醫療品質的階級化。

三、健保財團化,保費浮濫化

    目前台灣醫療資源已被少數財團所分瓜,例如台塑、新光入國泰、遠東等,未來在市場規模及經濟效益的考量下,這樣的情況會更為嚴重。利字當頭,民眾的權益擺兩邊,民間的健保機關,將會以各種行銷手段刺激醫療需求及消費,並伺機調高自付額,以謀取暴利。如此不僅造成醫療的浪費,更使得保費節節上升。

   財團營利取向的經營方式,在缺乏民意機關監督的情況下,必然造成保費三級跳。部份負擔的增加、法定給付縮水、附加險的增加,讓保費變成一個無底洞,財團賺得越多,勞工與弱勢團體死得越難看。不僅如此,依據官方版健保法修正案第84條,民間健保基金曾與公營健保局同樣享有業務、土地、房屋免稅的優待,透過各種費源的租賃與移轉,更造就了財團逃漏稅的無底洞!

 

四、健保自由化,就醫狹窄化

       公辦公營的全民健保,被保險人可以一卡行天下,你可以自由選擇到任何一虛的醫療診所看病,不受到保險人的影響。在健保開辦兩年之後,雖然在制度的設計上的確有許多不盡完善之處,但民眾的滿意度仍將近七成,顯示民眾已普遍習慣現制的全民健保制度。公辦民營之後,表面上是民眾有更多的選擇,但事實上是就醫權將大受限制。依接官方版健保法修正案第31條規定特定保險人僅與其特約醫院合作,選擇了之後,就只能在該民間健保基金會的特約院所就醫保新光健保的不能看長庚醫院,保長庚健保的就不能看國泰醫院,否則恐怕要自己付全額醫藥費。所以,奉勸各位最好不要出遠門,也不要隨便生病,不然就請你自付醫藥費,或者坐直昇機回特約醫院看病。

 

 

       現制改革 和 公辦民營的差異比較表:

經營取向 由政府單一保險人經營,不以營利為目的。 民間少數財團成立保險公司經營,以營利為目的。
社會責任 高,社會互助的精神,全體國民皆保。         低.,造成保險人排斥高風險群(老人等弱勢族群)的逆分配現象給付差異
給付差異 全為法定給付,無論貧富,其費率一樣風險,分擔功能強。 營利取向,縮小法定給付,有錢人就可以投保附加險,事有較好的服務。
就醫權 唯一保險人,一卡行天下 只能在特約醫療診所就診。
監督 可透過立法院監督。 民間保險公司無須受立院監督。
醫療品質 以治療過程的適當性為主要考量,並可經由給付審查制度而改善 在人事成本的壓力下,給付審查偏重於財務面考量,品質不易控制。
行政成本 單一支付審查制度,保險行政成本較低,由需由政府預算編列。(約佔3%) 保費中支出(約佔15%-30%)直接影響到醫療給付。因應不同支付審查制度,行政成本相對較高•

搶救全民健保聯盟

包括

台灣勞工陣線、女權會、老人福利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殘障聯盟、婉如基金會、台灣石油工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等

連署支持團體目前已達200多個,且持續進行中

當報紙為官方做民調說,半數的民眾相信健保市場開放多家保險機構一起經營醫療品質會提高,您怎能相信它?請為保障自己就醫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