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

                 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   聯合聲明  106.09.22.

 

主旨:有關 健保署 針對 基層院所 對於 支付標準標號01024C163項申報醫療費用應填報「執行時間-起」及
      「執行時間-迄」或 「執行醫事人員代號」欄位作業,基層院所一致認為對於醫療品質並無助益, 且徒增
      院所之行政作業及困擾, 建請停止實施
.

說明:

  1. 健保署所議之申報項目,相關基層院所者,多為單次,單一給付,且由固定人員於當日完成的項目。徒然要求記錄其起~迄時間與醫事人員代號等申報作業規範,似乎毫無意義。

     

  2. 填報「執行時間-起」及「執行時間-迄」或 「執行醫事人員代號」欄位作業, 徒然增加基層行政負擔,減少醫師直接給予病人看診的時間,對臨床醫療品質提昇並無助益。
     

  3. 基層院所執行健保醫療業務時,已於 VPN 每日資料上傳及每月申報費用時填報醫事人員代號; 醫療法亦規定所有病歷需經相關醫事人員簽章。況健保署所舉超音波掃描檢查,目前於儀器設備上本來就有年、月、日、時、分、秒、依規定我們影印下的資料就很完整,健保署為此設舉當屬多餘。

    舉凡與民眾權益,病患健康,醫療品質提升有關之除弊革新,基層醫療院所無不充分配合,宣導推廣。
     

  4. 而本案係於1051011日召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住院服務留置保險對象健保卡以及切帳,執行起迄時間與醫事人員代號等申報作業規範溝通會議,當日參加人員都是醫院組的代表,完全沒有基層代表與會,致施行細則多與基層無關之偏頗。雖經本會與醫師公會全聯會代表多次反應不妥不適,健保署雖予延遲三個月,但未見配套或與基層醫療溝通協商,基層院所亦完全不能理解其管理精神之所在,若健保署強行實施,恐流於虛應故事,不但無法達成健保署希冀之成效,反招致民怨,對健保署之聲名不利。冀望健保署體察民意,重視基層心聲,重新檢討政策,並停止實施該作業。

 

 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 劉家正 理事長. 秘書處 暨 全體理監事.會員
 

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會 林俊傑 理事長. 秘書處 暨 全體理監事.會員

暨 榮譽理事長 王欽程. 張清雲. 林正泰. 郭俊宏共同聲明    10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