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 條 人 命 的 啟 示

呈現醫藥分業執行方式錯誤醫療生態失衡問題
           

                              
郭正典   醫師

   事情發生後已經好幾天了,卻沒有進一步的報導,看來這件事情會不了了之了!

    兩名年輕少婦,因為自色念珠菌陰道炎而自行到藥房Nizoral與Teldane兩種藥服用,沒想到竟然在用藥四天與—週後,分別爆發心臟病。雖經送醫仍因腦部缺氧過久,變成植物人。這個不幸事件如果發生在醫師處方之後,鐵定是大條代誌,不是醫師要被判刑及付出高額賠償,就病人能獲得衛生署最近推行的藥害賠償。但發生在藥房,則會不了了之,因為習慣上沒人會要藥房為這類事件負責。

   而且病人是自行到藥房買藥,不符藥害賠償規定,無法獲得分文賠償。問題是,Nizoral與Teldane都是處方藥,藥房違規販售處方藥導致不幸事件的發生,藥房及衛生主管機關怎能悶不吭聲,那民眾用藥的保障在那裡?

政府的職責又在那裡?  

  當我們要求追究藥房違規販售處方藥的責任時,一定會引起藥界的大反彈,因為藥界會說這是因為醫師不願釋出處方箋,藥房接不到處方箋,為生計而不得不違規販售處方藥"
這是醫藥分業失敗的問題,不是藥界故意要違規的問題。藥界這個理由當然是個理由,且是理直氣壯的工作權的問題。若我們繼續追究下去,則不禁要問,為什麼留醫藥分業推行了這麼多年,還是這種醫藥不分的光景?

   目前醫藥分業政策無法獲得基層診所合作的最大原因,是政府只要求診所將處方箋釋出給藥局,卻不要求醫院將處方箋釋出給藥局,而且刻意漠視診所要求落實健保法的規定以建立轉診制度的呼聲,因此,醫藥分業被基層醫療界視為打壓診所及圖利醫院的政策。實情好像也是這樣,因為病人到診所看病後,還得為能否找到合道的藥房配到正確的藥品傷腦筋,而到醫院看病就沒有這個困擾,直接在醫院的藥局配藥就可以了,既方便又準確,因此病人寧可多花一點錢到醫院看病,而不願意到診所看病,基層診所的病人就此大量流向大醫院。實施醫藥分業以來,我們看到的是診所一家家地關門,而大醫院及其連鎖醫院卻一家家地開張,甚至廣開夜間門診以吸引病人。試想在這些大醫院的鯨吞之下,小診所怎會釋出處方箋而使其病人進一步流失?

   即使小診所願意釋出處方箋,則因病人都往大醫院跑了,而大醫院是不用釋出處方箋的,因此藥局無論如何也拿不到處方箋,在這種情況下,藥局怎能不繼續違規販售處方藥?醫藥分業又怎麼會成功?病人的用藥又怎能有保障?

  兩條人命事件的背後是醫藥分業執行方式錯誤及醫療生態失衡的問題。如果我們不面對這個問題加以深刻的反省並找出改進之道,則不只民眾吃藥繼續吃出問題,醫療生態嚴重失衡的後果也將一一浮現。這兩條人命的事件應該只是冰山的一角!

(作者為台北榮民總醫院呼吸治療科主治醫師,陽明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