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新制 導致醫藥分業全面崩盤

代收藥費部份負擔,診所、藥局都不願接手,紛紛質疑政策矛盾

   全民健保藥費部分負擔制,將從八月上路,這項新制卻可能導致醫藥分業全面崩盤。

  依衛生署與中央健保局的規畫,未來藥費部分負擔實施後,病患至醫療院所看病,有在醫療院所直接付清藥費自付額,領藥時無需再付費。亦即,即使是配合醫藥分業,民眾在醫療院所看完病,再持處方箋至社區藥局調劑,也需在就診的醫療院所先付費。這種付費程序 讓許多配合醫藥分業政策,釋出處方箋的診所,引起強烈反彈。

  診所王醫師指出,當初政府宣導實施醫藥分業,就是希望專業分工,診所醫師只負責看病、開處方,無需再為藥品儲存、藥費訂價等瑣事煩心;但是,藥費部分負擔實施,診所需預收病患的 藥費自付額,等於要診所先行計算藥費後,再按以計算病患的自付額。但是診所既已釋出處方筆,就不太可能再儲存藥 品、藥費的資訊,如何先行計算藥費,再向民眾預收藥費部分負擔呢?衛生署還規定,醫療院所開給病患的收據上 要詳列藥名與單價,「這不是強人所難嗎?」

    王醫師忿忿不平地說,「那診所怎麼可能有配合醫藥分業的意願?」不過,即使診所保留了完整的藥價資料,可以先行算出病患的藥費自付額,但是,還是有大問題。高雄一家診所的吳姓醫師說,健保局規定,
除非診所開的藥品已指定品牌,否則,收受處方箋的藥局還是 可以做實際需要換發同成份藥物,因此,藥局換過藥後,民眾實際拿到的藥價,很可能與當初醫療院所預估的藥價不同。這麼一來,少收的藥費自付額,是要診所付?還是藥局要自行吸收?

  台北的李醫師 說,依衛生署規畫,診所只是釋出處方箋,就要先向民眾收自付額,等於民眾尚未拿到藥,就要先繳部分負擔,「若遭民眾反彈、指責診所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他擔 心,病患搞不清楚狀況,只會質疑「沒給藥的診所,竟然比給藥的診所收一樣多、甚至更多的錢!」如此一來,釋出處方箋的診所,競爭力只會滑落。

  李醫師說,當初就是不願再處理藥品倉儲、計價等雜七雜八事項","才配合實施醫藥分業,因此,早已把藥價相關資料,拋諸腦後,現在政策又強逼實施醫藥分業的診所,再「插手」藥費事宜,無異是逼診所再請回藥師,實施跛腳的醫藥分業,還有使用簡表?申報藥費的剩餘利潤。逼著診所放棄釋出處方箋嗎?如此欠缺考慮掛一漏萬的政策,不是「自打嘴巴」嗎?「當初配合政府實施醫藥分業,要擔心同業的排擠 ;現在,還要讓政府再倒打一靶,真是委屈到極點。」吳醫師則建議, 若健保局堅持實施藥費部分負擔,應該讓病患在藥局調劑時再付款,由藥局詳列藥名與藥費,並配合解說,較符合現實。

(轉載節錄自 88.6.11民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