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流感疫苗接種 於1016開始

自費流感疫苗接種也請早日接種

高危險群老人一旦罹患流感,容易引發嚴重之併發症甚或死亡

  天氣逐漸轉涼。流行性感冒又將來襲,每年冬天流感幾乎都會流行,時值季節交替,為因應2000─2001年流感流行對老人健康所帶來的威脅,衛生署指出,今年高危險群老人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將於10月16日開始施打。65歲以上、罹患心肺疾病、糖尿病、中風等高危險群老人,別忘了前往特約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  

今年高危險老人流感疫苗接種第一優先對象為曾因心肺疾病,包含肺結核、塵肺症等,及糖尿病、中風、健保重大傷病住院的65歲以上老人,符合以上規定且接獲通知單者,可拇健保卡、身分證與通知單至辦理此項疫苗接種的合約醫療院所掛號,優先接種;若符合上列規定卻未接到通知單者,可由醫師開具住院斷證明書比照辦理。另外,自11月l日起,包括目前居住於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榮民之家、榮民醫院公務預算床榮患、居家護理個案及照護上列個案工作人員,可經由合約斡療院所派接種小組為上列老人及工作人員進行流感疫苗接種。

        老人流感疫苗第二優先接種對象,則是有前列病症的65歲以上老人,雖未住院,但可持醫院診所開立診斷證明、就醫證明、病歷摘要等文件,並經醫師核章證明文件,或重大傷病卡、注射通知單及健保卡、身分證至辦理此項業務約合約醫療院所進行接種,接種時間原則上白11月l6日開始,將視第一優先對象執行情況再調整時間。

     高危險群老人之範圍,除往年罹患心肺疾病、糖尿病之老人外,更擴大至曾因中風、肺結核、塵肺症及健保重大傷病而住院或門診之老人。此外,鑑於山地離島地區居民就醫不便、經濟欠佳、營養缺乏、較易罹患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九二一大地震受災地區民眾,亦需特別加以照護,因此,今年亦對所有65歲以上之山地離島老人及災區災民,提供免費之疫苗接種,疫苗之數量亦自去年的29萬劑,增加至44萬劑。

    由於高危險群老人一旦罹患流感,容易引發嚴重之併發症甚或死亡,衛生署自八十七年起,均於每年十月免費提供高危險群老人接種流感疫苗。目前「高危險群老人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已邁入第三年,為擴大照顧對象,今年衛生署購買之流感疫苗較去年大幅增加,共計購買四十四萬劑,供高危險群老人免費接種。

       採購之疫苗係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適用於2000─2001年者,所含之疫苗株包括:(1)A/Moscow/10/99(H3N2)─like(A型莫斯科株流感病毒)(2)A/New Caledonia/20/99(H1N1)─like(A型新加勒多尼亞株流感病毒) (3)B/Bejing/184/93─like(B型北京株流感病毒)。

       衛生署長李明亮指出,今年高危險群老人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比照去年,分兩階段接種,第一優先對象中,曾因心肺疾病(包括肺結核、塵肺症)、糖尿病、中風或健保重大傷病而住院之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山地離島老人及災區六十五歲以上災民,接種時間自10月16日開始,而住在安養、養護、長期照護機構、榮民之家者,各地衛生局將安排醫療院所於11月1日開始,至各機構執行集體接種工作;第二優先對象,即罹患心肺疾病(包括肺結核、塵肺症)、糖尿病、中風或健保重大傷病而門診之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則自十一月十六日開始接種,疫苗用罄,接種工作即告結束。

    凡符合條件者,均可於接種期間,持通知單、身分證及健保卡,於規定時間,至各地合約醫療院所接種,如未接獲通知單,亦可持住院診斷證明書、診斷證明、就醫證明、重大傷病卡、病歷摘要等可資證明文件,或由合約醫療院所開具證明前往接種。

     疾病管制局局長涂醒哲表示,流感疫苗係由政府免費提供,凡符合本計畫之高危險群老人,如為門診,單純注射流感疫苗,除掛號費外,得免部分負擔,免蓋健保卡;但如於門診看病或住院期間順便注射流感疫苗,仍應依門診住院規定自付部分負擔。

        施打流感疫苗後,對於年長者和高危險群病人可降低因肺炎和流行性感冒之住院率達48─51%,降低所有急性和慢性呼吸道疾病達27─39%,對孩童則可降低急性中耳炎達32%,而對於健康成人則可降低上呼吸道疾病達25%,並可降低工作上病假天數43%。總而言之,其保護效果可達89%。因流感病毒株每年不同,故每年需施打一次,中秋節過後,每年十一月底以前,地處北半球之台灣,為施打流感疫苗最佳時機。

       除上述高危險群病老人應施打流感疫苗(政府補助)外,容易感染或傳播流行性感冒者也應該施打,例如醫護人員及所有醫療中心工作人員、家中有高危險群病人之所有家庭成員、教師、社會工作者、居住於療養院及老人院者。另外所有希望免除流行性感冒的人亦可施打,例如重要崗位之工作者、兒童、學生(尤其住校生)或任何過團體生活的人,經常需要出差或出外旅遊者、運動員等。自費一劑約八百元,可於各診所醫院自費施打。

    流感疫苗之施打:成人及大於36個月大之兒童,授予0.5毫升一劑,介於6個月至35個月之兒童,授予安0.25毫升一劑。若該兒童(小於八歲)之前並未接種過流感疫苗或未曾感染過流行性感冒,可於間隔四週後給予第二劑。使用前要搖一搖,使內容物均勻。使用肌肉注射或深度皮下注射,絕對不可使用靜脈注射。施打流感疫苗後約一至二星期出現抗體,抗體可維持一年。己知對卵蛋白、雞蛋白或疫苗任一成份過敏者,應避免施打,而急性感染、發熱性疾病,則需延後施打。